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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营企业如何配合注册会计师做好税务鉴证工作?
【发表时间:2016/5/30】 【阅读次数:4001】

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在开展鉴证业务活动中,既要做到符合税法规定,又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,需要取得企业的积极配合。那么,企业应主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:
(1) 提供涉税资料 纳税人在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进场前,主要应准备好下列方面的资料: 
① 涉税年度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费用明细表及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告以及审计调整分录; 
② 涉税年度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(电子账簿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); 
③ 以前年度纳税申报表、完税凭证及附件; 
④ 以前年度纳税调整台账; 
⑤ 涉及税收优惠项目资料等; 
⑥ 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资料; 
⑦ 涉税年度是否接受过税务机关检查或稽查,如有应提供反映检查或稽查结果的文书; 
⑧ 重要购销合同、房屋租赁合同及其他涉税合同; 
⑨ 以前年度弥补亏损的情况以及报主管税务机关的报备表; 
⑩ 企业组织架构等资料。

(2) 现场审计配合工作 
① 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进入现场审计时,公司主管税务人中应就税务管理和纳税事宜做概要介绍; 
② 解答税务鉴证人员提出的各种问题,提供鉴证人员所需的资料; 
③ 组织、协调不同部门配合鉴证工作。

(3) 涉税事项的复核及沟通 
① 就税收调整、认定等进行复核; 
② 提出企业对税务鉴证报告的不同意见,并提供事实证据或税法依据; 
③ 与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沟通达成一致意见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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