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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税预缴申报表填报要点 |
【发表时间:2016/6/30】 【阅读次数:4413】 |
1、启用时间:2016年5月1日,与发票同步启用! 2、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应按项目分别报送。 3、销售额、扣除金额为含税的价款和价外费用、扣除金额。 4、预征税额必须按照纳税人的项目实际情况,选择对应的公式进行计算。 5、纳税人跨县(市、区)提供建筑服务,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,需提交以下资料: (一)《增值税预缴税款表》; (二)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 (三)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 (四)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。 |
上一条:战略管理思维下的纳税规划重点 下一条:营改增期间这40个项目免征增值税,附赠超详细增值税税率表 |